各位考生:
大家好!期初重考安排现已公布,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按要求准时参加考试。《考生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考生须知
1. 考生应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含)以上者不准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2.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一卡通、学生证、身份证三者之一均可)进入考场,有效证件上个人信息及照片应清晰可见,如有效证件丢失,须携带学院或教务处开具的带有个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3.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参加考试,请配合监考教师安检。
4. 按座位分布图指定座位就坐,将有效证件正面向上置于左桌角备查。
5. 除考试必需的文具、资料(经主考教师允许)以外的物品,不得带到考生座位或附近,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但由此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考生本人负责。
6. 接到试卷后,须核对试卷页数,检查试卷印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举手示意,但不得询问与答题有关的问题。
7. 在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规定的位置正确、清晰地填写(涂)本人信息。凡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信息、或以其它方式标记信息、或未填写本人信息的试卷、答题卡(纸)一律作废,本次考试成绩按零分记。
8. 考试正式开始前不得作答,听从监考教师宣布考试正式开始后方可作答。
9. 考试过程中要保持试卷的完好,未经允许不得将装订好的试卷拆为单页。
10. 自觉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11. 不许私自传借文具,如确有需求须举手示意监考教师,听从监考教师安排。
12.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考试开始15分钟(含)内,考生不得退场。提前答完试卷者待监考教师收卷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场。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场者,不得重新入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3. 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听从指令上交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待监考教师下达离场指令后方可离场。
14. 凡违纪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记,并视违纪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5. 信息门户不支持手机终端查询学生考试安排,仅支持PC机(windows系统)查询。
16.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重考课程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按60分记载;低于60分者,按实际分数记载。成绩记入重考发生学期,并标注“重考”。
17. 结业生入校申请需提前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办理。
最后,请考生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夯实基础、查漏补缺,祝愿考生考试顺利!
教务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