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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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重考的考前通知(含结业生)

各位考生:

大家好!期初重考安排现已公布,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按要求准时参加考试。《考生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考生须知

1. 考生应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含)以上者不准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2.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一卡通、学生证、身份证三者之一均可进入考场有效证件上个人信息及照片应清晰可见,如有效证件丢失,须携带学院或教务处开具的带有个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3.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参加考试,请配合监考教师安检。

4. 按座位分布图指定座位就坐,将有效证件正面向上置于左桌角备查。

5. 除考试必需的文具、资料(经主考教师允许)以外的物品,不得带到考生座位或附近,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但由此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考生本人负责。

6. 接到试卷后,须核对试卷页数,检查试卷印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举手示意,但不得询问与答题有关的问题。

7. 在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规定的位置正确、清晰地填写(涂)本人信息。凡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信息、或以其它方式标记信息、或未填写本人信息的试卷、答题卡(纸)一律作废,本次考试成绩按零分记。

8. 考试正式开始前不得作答,听从监考教师宣布考试正式开始后方可作答。

9. 考试过程中要保持试卷的完好,未经允许不得将装订好的试卷拆为单页。

10. 自觉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11. 不许私自传借文具,如确有需求须举手示意监考教师,听从监考教师安排。

12.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考试开始15分钟(含)内,考生不得退场。提前答完试卷者待监考教师收卷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场。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场者,不得重新入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3. 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听从指令上交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待监考教师下达离场指令后方可离场。

14. 凡违纪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记,并视违纪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5. 信息门户不支持手机终端查询生考试安排,仅支持PC机(windows系统)查询

16.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重考课程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60分记载;低于60分者,按实际分数记载。成绩记入重考发生学期,并标注“重考”。

17. 结业生入校申请需提前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办理。

最后,请考生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夯实基础、查漏补缺,祝愿考生考试顺利!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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